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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破工地人伤案件 成功减损五十余万元

2020-06-08 14:15:29          


今天给大家分享的是一起人伤案件,经我司核查员细心侦查后成功减损55万元,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看详细情况~


刘某报案称:“2019年1月11日11时30分许,于某在北京市丰台区XX庄XXX号院内工地施工时不慎从1.7米的脚手架上掉下摔伤,后因医治无效死亡。”因该案风险较大固委托我司核实事故真实性。



现场查勘情况


我司接到案件后进行案情分析,初步讨论结果为于某死亡前坠落高度与报案高度不符,所以重点核实当时施工情况。


首先致电报案人刘某与其约定见面,刘某为工地负责人,核查员跟随其前往事发现场进行复勘,得知刘负责的区域为地下一层和配电室,地下一层层高约5米,配电室层高约3米,刘告知死者于某事发时正在配电室内作业,作业时使用的脚手架高度为1.7米,于当时是从脚手架上面不慎坠落摔伤。


负责人指认现场


随后与事发当日死者同班工友田某见面了解情况,田描述事发当日其与于某在同一地点作业,当时并未看到于是如何掉下去的,是在听到声音后才发现于已躺在地上,至于于某是从脚手架上摔落,还是在上脚手架时摔落则表述不清。


又与死者于某生前带班领导王某见面,王描述事发当日时田电话通知其于某摔伤,便立即前往现场,到达现场后又联系工地负责人刘某,告知其于某摔得比较严重,让其准备2万元医药费,后王某和于某姐夫随同救护车先行前往XXX医院,田某和刘某随后赶到。


了解完大致情况后随即走访属地相关部门,经查询无本次事故的接报警记录及出警记录,沟通后工作人员表示该工地今年5月份好像也发生过一起高空坠落死亡的事故,但工地方当时未报警,也未通知安监部门。


遂前往XXX医院,核实此次出具的病例诊断证明及死者生前的治理情况。经核实,死者一至八肋骨骨折、颅脑损伤均属实,伤情符合高空坠落。



案件疑点


截止到目前根据已掌握信息,总结出以下疑点:

1.事故近期还有另一起高空坠落死亡事故发生,且两起事故都未报警;

2.同班工友田某不能清楚的表述出事发情形;

3.报案事发高度1.7米,但医院出具的病例诊断证明证实死者伤情符合高空坠落。

至此案件实情已显露,经相关单位协助,收集并掌握案件有利信息后核查人员决定与当事人进一步沟通案件理赔事宜。


核查员致电工地负责人刘某约其见面,就案件目前掌握的信息及存在的风险与其进行沟通,明确告知其死者于某为右侧颅脑和左侧肋骨两部位损伤,该伤情间接说明死者事发时是受到了两次撞击,但结合工友田某所述于某掉落后为平躺,1.7米单层脚手架不具备造成该伤情的条件,当事人所述与实际情况不符,案件无法给予赔付。


沟通后,刘某承认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同意放弃此次事故的索赔权益,并联系公司领导罗某汇报案件处理情况,罗知悉情况后同意刘某的处理意见,放弃此次事故的索赔权益,并在放弃声明书上加盖公章。


刘某表示该案件受益人在吉林省,不方便签署放弃索赔申请书,投保人单位负责人及其本人均可以代表受益人签署放弃索赔申请书,并明确就此事故后续产生的任何纠纷都与承保公司无关。


总结


我司核查人员通过复勘事故现场,走访相关单位、收集案件信息,查明案件存在虚假,投保人单位负责人及工地负责人均同意放弃此次事故的索赔权益,并签署放弃声明书,最终为保险公司减损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