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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撞上也要赔?非接触式道路交通事故你懂吗?怎样避免?

2020-04-10 16:30:25          

提到交通事故,咱们常见的多是车撞车、车撞人的案例,似乎“事故”就等同于“碰撞”,而只要没发生碰撞,好像也就谈不到什么事故,不过不久前发生的一件事儿却让我们对“事故”这两个字有了新的认识。


以案释法


2019年11月中旬的某天,王某驾驶机动车沿XX路由西向东行驶右转弯时,强行超越顺行在前的电动自行车,致使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徐某因避让不及,侧翻在路边排水沟里,交警现场勘察发现:两车没有接触,电动自行车受损,徐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交警部门认定,本案王某负全部责任,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两车没有接触,这算道路交通事故吗?

我们先来看一下道路交通事故的定义:


道路交通事故


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下面给大家科普一下,构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七大要素是: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

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

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

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

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


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

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7.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

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注意:碰瓷是主观故意,而碰瓷是人家主动来撞你,谋求的是有物理接触的交通事故,而非接触式交通事故一定是没有物理碰撞的。)


现在大家明白了吧,虽然车辆没有接触,但这就是一起典型的非接触式道路交通事故。


那么问题来了:如何避免非接触式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行人:在路上走,要走人行道、斑马线,别因为赶时间就往不该出现的路段走,以免吓到自己也吓到别人。


机动车:只要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并且不违停,文明行驶,此类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当然,为了以防万一,做好固定证据的准备,装好行车记录仪,及时缴纳车辆保险都是必要的。万一出现紧急情况,驾驶人一定要记得出现意外情况一定要先刹车,不要随意打方向,车刹住了是我正确操作,刹不住我有保险,但如果一味躲闪,车辆如果失控的话,就不知道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