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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内出险两次?!是巧合还是另有阴谋?

2019-06-24 10:51:42          中荷铭轩

2018年06月8日19时51分许,王建(化名)驾驶闽AQRXXX行驶于XXX村刮柱子,导致右侧受损;没想到同月28日,王建驾驶同一辆车于长乐营前高速出口行驶刮护栏,导致左侧受损。这两起案件均有较大风险固委托我司进行调查。


接到任务后我司核查人员立即前往相关单位查询车辆相关监控信息但未获得有价值线索。

随后核查人员前往奔驰4S店,复勘车辆,经核对车辆右侧,右前门、右后门、右后叶子板均受损。经比对车辆右侧后门, 后叶均有黄色油漆覆盖。比对标的车所刮碰铁柱,铁柱较为光滑,表面并无黄色油漆附着。综合上述情况来看右侧有历史受损,基本可以推定此次事故属于重复受损。比对左侧刮碰痕迹,经比对痕迹新鲜,高度一致,符合刮碰护栏所致,但车辆从前至后均有刮碰,有明显故意碰撞嫌疑

复勘28日事故现场,经比对,客户事故现场逆向行驶刮碰左侧护栏,现场不符合逆向行驶条件,道路 为单行车道,有明显故意碰撞意图。


约见驾驶员王建在谈话中发现几点差异:

第一,王建称事故前车辆完好,但比对车辆痕迹,右侧前后门及叶子板的损失应事故前既已有损失,与客观事实不符;


第二,王建称电话联系林云(化名)送车过来 ,两地相隔很近,完全没有送的需要。且王建开始称是电话联系的林云,后面又改称是微信联系;


第三,王建称事故当天计划从首占前往福州,快到营前高速入口时发现忘记带东西,就在高速口掉头,并往事故现场匝道行驶,到达匝道前方高架桥底下,又再次逆行刮碰匝道护栏。经核实路线发现,事故现场王建明知可以往匝道高架桥前方绕行回到长乐市区,但任然要掉头在匝道处刮碰护栏,故意意图非常明显。


我司核查人员告知王建6月8日事故前车辆就已受损,6月24日明知前方可行车,故意要在事故现场逆行并刮碰护栏。对于核查人员的推测王建并不认可,且态度强硬不与我司人员沟通。


我司核查人员前往事发地辖区公安机关,向公安机关人员陈述该案案情,提交部分信息及相关涉案风险证据,由辖区公安机关传唤涉案人员。但是王建仍不依不饶,坚决要求赔付。


因当事人强烈索赔并明确表示索赔意愿的情况下,我司人员依法向执法主管部门提交证据,并固定相关法定证据,最终辖区执法部门予以立案。


经长乐区公安局侦查,确定当事人存在犯罪事实,本案于2019年6月13日成功告破并追回理赔款45812元,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