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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综合改革对自主定价试点地区的影响

2020-08-04 11:30:53          

如今,车险费改深化已再度临近,对于自主定价试点地区的运行情况,我们将结合本次费改预案,特别推出:《车险综合改革对自主定价试点地区的影响》,供业内交流与讨论。


一、自主定价试点地区的现行情况


2018年4月银保监会下达了2018年第4号文《关于开展商业车险自主定价改革试点的通知》。在通知中,银保监会确定了以陕西、广西、青海为商业车险自主定价改革的试点地区。随后,三个地区的保险公司陆续开展费率报批工作。


以陕西地区为例,陕西试点地区费率方案的报送和审批工作在2018年9月底结束,现场验收工作分多个批次进行,并于2018年10月底结束。至此,陕西地区商业车险的自主定价改革试点正式全面施行。


自主定价试点施行伊始,陕西车险市场商业险产生了“三降三升”的现象。


“三降”是指:1、商业险折扣率快速下降;2、商业险基准保费大幅下降;3、商业险出险频度明显下降。


“三升”是指:1、商业三者险投保率提升;2、商业三者险投保限额提升;3、无赔付业务占比提升。


试点实行一年多以来,监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管控措施,使改革初期的震荡逐渐平复,“三降三升”的情况也略有变化。


其中,折扣率下降的整体趋势仍未改变,而出险频度开始回升。随着保费充足度的降低,赔付率也快速上升。


1、保费充足度持续下降


试点实行后,基准保费的下降本是题中应有之意,折扣率的下降趋势也一直十分明显。


2019年陕西地区商业车险平均折扣系数49.85%,较2018年下降了8.54个百分点;单均保费2042.25元,较2018年下降1031.34元,降幅达到33.55%。


其中,家用车商业车险平均折扣系数45.92%,较2018年下降了11.47个百分点;单均保费1553.52元,较2018年下降1040.92元,降幅达到40.12%。


从上图可以看出,2018年10月改革正式实施以来,陕西地区商业车险折扣系数逐月开始下滑。折扣系数由最高时期的60.09%(2018年10月),降到最低时的42.73%(2020年2月),差异达到17.36个百分点。


其中,家用车折扣系数下降趋势与整体相同,但下降幅度更大,由最高时期的58.77%(2018年9月),降到最低时的39.40%(2020年2月),差异达到19.37个百分点。


2020年3月开始,因折扣率远低于全国其他地区,各保险公司开始提升折扣,如家用车不低于50%,营业货车不低于60%。


因此,陕西商业险持续下降的折扣率自2020年3月开始触底反弹,逐步回升至50%以上。


但可以预见的是,受市场竞争影响,折扣的管控力度稍有放松,折扣率还会降到45%或以下。


2、出险率及赔付率大幅提升


试点实施初期,受市场观望影响,商业车险出险频度快速下降。


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消费者逐渐主动或被动地意识到,出险报案对保费的拉升影响,会被折扣系数和基准保费的下降所抵消。此时,客户的出险报案的代价将不再明显。


另一方面,一些传统观念上的劣质业务,如大货车、出租车、纯电动车等,其商业险投保率受到较高保费价格的抑制。但是在试点施行后,保费价格下降,投保率增加。


一些劣质业务,原来不保商业险的,现在开始投保商业险;原来投保较低的限额,现在选择更高的限额;市场整体的业务结构发生了变化。


因此,在试点实行一年后,陕西地区的出险率明显提升。


从下图可以看出,2019年陕西商业车险出险频度25.2%,不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排名至少在前十位置,而且较2018年同比增长了3.7个百分点。


同时,陕西地区商业车险的赔付率也上升明显。2019年陕西地区商业险满期赔付率为64.0%,在全国是最高的,且较2018年同比上升约12个百分点。


考虑到满期赔付率受业务进展的影响,一般情况下,业务全部期满前还会增长。根据经验,2019年陕西地区商业险终极赔付率还会增加至少5-10个百分点,达到69%-74%。


结合陕西地区2019年交商比为36:64,交强险终极一般在50%-55%。试点实施一年后,陕西地区车险合计终极赔付率将达到62%-67%。


从这个结果看,比较符合银保监会调高保险公司赔付率,加大对客户标的保障力度的改革初衷。


3、三者险责任保障程度加大


试点实施后,商业三者险保费下降幅度最大,刺激了消费者的保障欲望。


从保障的广度看,2019年陕西地区商业三者险投保率为73.7%,同比提高6.4个百分点,在全国中增幅最大。


从保障的深度看,2019年陕西地区商业三者险保额充足度(三者险平均保额与交强险限额之外的死亡事故责任赔偿费用的比值)为109.7%,全国仅有10个地区三者险保额充足度超过100%,陕西排第五。


试点后,基准保费和折扣率都大幅降低的情况下,三者险保费变得更为便宜。


陕西原来仅承保单交强险或者承保较低三者限额的客户,可以用同样或更低的价格购买三者险或者提高三者限额,同时还夹杂着风险逆选择的情况,使大额人伤案件的风险暴露扩大,在保费充足度降低的情况下,大幅拉升赔付率。


因此,三者险在陕西车险市场上成为一个尴尬的存在。消费者认为商业三者险性价比较高,物美价廉。而保险公司,尤其是中小型公司认为三者险保费大幅降低,但风险大幅提升,对承保单保三者险业务的兴趣明显下降。


4、自主定价试点对小型公司的影响


2019年,陕西地区车险保费收入159.81亿元,同比下降11.32%。车险综合成本率95.56%,较2018年降低0.98个百分点;其中,综合赔付率65.16%,同比增长9.82个百分点;综合费用率30.40%,同比降低10.80个百分点。


可以看出,车险综合成本率的下降,主要是受综合费用率下降的贡献。而综合费用率的下降很大程度上是与自主定价试点几乎同时施行的“报行合一”的政策效果。2019年陕西地区车险手续费率仅为9.56%,较2018年降低了10.64个百分点。


然而,陕西地区车险综合成本率下降,主要是体现在以人保、平安为首的大中型公司,小型公司的情况另有不同。小型公司车险保费收入降幅更大,而赔付率增长更多。


以某小型公司A为例,受制于自身销售渠道建设不足和成本预算压力限制,无法融身于试点实施后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2019年车险保费收入同比大幅下降;综合成本率约115%,同比增长约6.5个百分点,主要是综合赔付率的增长;车险综合赔付率约85%,同比增长约23.5个百分点;车险综合费用率约30%,同比降低约17个百分点。


精算评估的A公司2019年车险终极赔付率63.8%,较2018年增长了14.09个百分点,而市场费用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下依然阶段性的处于较高水平。在保单成本预算压力下,减去小公司难以摊薄的后线费用后,可以应对市场的销售费用较为有限。


自主定价试点一年后,小公司的发展压力愈发巨大。


二、车险综合改革的情况介绍


2020年4月16日,银保监会财险部下发2020年第84号文:《关于对示范型商业车险精算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该函对商业车险下一步的改革方案进行了介绍,包括基准纯风险保费的调整、附加费用率的下降、自主定价系数的合并、新保费不足准备金的计提等,改动范围较大,影响深远。


不久之后,4月20日,银保监会财险部下发2020年第86号文:《关于征求车险改革意见建议的函》,该函对交强险下一步的改革方案进行了介绍,包括增加死亡伤残及医疗费用的赔偿限额、根据各地区交强险赔付水平不同在计算保费时增加区域调整因子,对交强险的影响较大。


自此车险综合改革的内容轮廓已经逐渐清晰。


1、商业险综合改革的内容


商业险综合改革主要分为四大部分,即:基准保费调整、自主系数合并、附加费用率下降、新保费不足准备金(PDR)计提。


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基准纯风险保费、无赔款优待系数、交通违法系数在使用时应采用行业基准,中国精算师协会将根据行业车险经验数据重新测算并发布上述行业基准。但是,自主定价试点地区相关行业基准已在试点实行前进行了大幅度调整,基准保费已经大幅降低,此次改革应不会再有大的调整。


征求意见稿中提到要将车险的两个自主折扣系数合并为一个“自主定价系数”,并设定0.7-1.3的区间。目前陕西地区自主定价试点地区的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均由当地各保险公司上报的费率方案确定。以陕西地区为例,各财险公司的最低自主折扣系数乘积在0.25-0.5之间;车险平均得自主系数乘积在0.6左右,合并后0.7的下限,对陕西地区来说是利好消息。


征求意见稿中还提到附加费用率预定不得超过30%。2018年陕西自主定价试点费率报批要求的预定附加费用率是35%,如果降为30%,将进一步降低商业车险的基准保费。


征求意见稿中还要求保险公司应进一步完善商业车险的保费充足性测试流程,以中国精算师协会发布的行业基准纯风险保费为基础,在每季度末对所有未满期保单逐单测试保费充足性,并按照新规定提取保费不足准备金(PDR)。


新PDR的计算方式是通过衡量行业认定的某一单的总成本(调整后的基准纯风险保费+广义手续费+固定费用)与该单实际保费收入之间的差异,差异越大,计提的PDR越多,对当年经营利润越不利。


根据各家保险公司的测算,无论自主定价试点或非试点地区,新PDR的计提都将对加大商业车险的准备金压力,对商业车险的盈利能力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但各保险公司均反映该方式对经营影响过大,具体最终以何种方式施行尚未可知,因此不再对其过多讨论。


2、交强险综合改革的内容


交强险综合改革的内容主要分为两部分,即:增加死亡伤残及医疗费用的赔偿限额、根据各地区交强险赔付水平不同在计算保费时增加区域调整因子。


根据《车险改革征求意见重点问题》,交强险限额的变化为,有责死伤限额由11万提高至18万,限额增涨64%;医疗费用限额由1万提高至1.8万,限额增长80%;其他限额不变。限额的增长必然使交强险的赔付率大幅增长。


区域因子的改革原则为,对交强险赔付率过低和过高的地区,考虑在交强险费率浮动比率中引入区域调整因子,如50%赔付率对应系数0.8,60%赔付率对应系数0.9,80%赔付率对应系数1.1,90%赔付率对应系数1.2。


区域因子的引入,相当于是直接对交强险的保费进行打折或提升,对传统交强险盈利地区,如中原地区,则较为不利;而对传统交强险亏损地区,如华东地区,则较为有利。


但是,自主定价试点地区,基本为交强险盈利地区。以陕西地区为例,交强险终极赔付率在50%-55%之间,如果引入0.8的区域因子,则赔付率将大幅增长。


三、车险综合改革对自主定价试点地区的影响


车险综合改革在商业车险、交强险上分别有不同的改革内容,但最终影响结果是一致的,即赔付率的上升。


其中,商业车险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基准保费的下降,保费充足度的进一步降低,进而导致商业车险赔付率的上升。


交强险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限额的增长使赔付率分子增长,区域因子的引入使保费减少,分子的增加和分母的减少共同导致赔付率的增长。


但是对于自主定价试点地区,因试点实行一年后,商业险赔付率已经大幅增长,车险综合改革的影响效果较非试点地区略有不同。


1、对商业险的影响


自主定价试点地区相关行业基准已在试点实行前进行了大幅度调整,基准保费已经大幅降低,此次改革应不会再有大的调整。


但是,用于计算基准保费的附加费用率将由35%下降至30%。那么此时,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车险综合改革后,自主定价试点地区的基准保费将进一步下降至少7.14%。


车险综合改革后,原来的两个自主折扣系数将合并为一个“自主定价系数”,并设定0.7-1.3的区间。目前陕西地区车险平均得自主系数乘积在0.6左右,NCD系统平均为0.85,折扣系数平均为0.51。综合改革后,后行业势必普遍使用0.7,此时陕西地区的折扣系数为0.595。


根据上文的测算,自主定价试点实行一年后,2019年陕西地区商业车险终极赔付率预测将达到69%-74%。考虑车险综合改革的对基准保费和折扣系数的影响后,如果将车险综合改革的影响放到全年测算,商业车险终极赔付率将降为64%-69%,平均下降5个百分点。


但是赔付率下降的结果与改革初衷不符,自主试点地区是否会引用0.7-1.3的自主定价系数区间,成为一个疑问。


基于目前陕西地区商业车险69%-74%的赔付率较为符合监管的预期,那么车险综合改革后,个人猜测有两种可能性:


一是对于自主试点地区合并后的自主定价系数区间可能在0.65-1.3,此时行业普遍使用0.65的自主系数,对应商业车险赔付率仍保持在69%-74%之间,变动不大。


二是自主试点地区可能只合并自主系数,不统一设定区间,而是通过保险业进行类似于2020年3月开始的行业自律,将自主折扣系数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使商业车险赔付率保持在69%-74%之间,或略增。


2、对交强险的影响


根据测算,交强险限额的增长,对陕西地区交强险赔付率的增长影响在8个百分点左右。


陕西地区交强险终极赔付率在50%-55%之间,如果引入0.8的区域因子,并将车险综合改革的影响放到全年测算,则交强险赔付率将上升至72%-78%,平均增长22个百分点。


考虑到车险综合改革后,市场出现一段时间的观望期,出险率可能下降,交强险赔付率预计实际增长15个百分点,即上升至65%-70%。


可以看出,交强险区域因子的引入对交强险赔付率有极大不利影响,同时交强险的赔付率增长,对车险整体赔付率的影响是决定性的。


3、对车险整体的影响


根据上述测算,如果将车险综合改革的影响放到全年,自主定价试点地区,以陕西为例,商业车险附加费用率降低至30%,自主定价系数在0.7-1.3的情况下,终极赔付率将下降5个百分点,在64%-69%;


交强险限额提升、引入0.8的区域系数的情况下,终极赔付率将上升15个百分点,在65%-70%。


假设陕西地区车险交商比仍保持在36:64的水平,则车险整体终极赔付率将上升至64.4%-69.4%,平均增长约3.6个百分点。


如果考虑将车险综合改革的影响放到2020年,据悉改革可能在四季度实施。


那么此时,自主定价试点地区,以陕西为例,商业险赔付率可能仅下降1.25个百分点,在68%-73%。


交强险限额的增长时按照出险以出险日期为准,如出险日期在今年四季度实施后,即使在实施前起保,仍按新限额理赔。按比例折算,交强险赔付率可能上升10个百分点,在60%-65%。车险整体终极赔付率将上升至65%-70%,平均增长3个百分点。


但是对于小型公司情况可能更为不利。


以上文中的A公司为例,受制于自身销售渠道建设不足和成本预算压力限制,同时后线成本较大,无法全身心地投入于商业车险的费用竞争中,导致A公司交商比严重失衡。


如果按照上述情况测算,将车险综合改革的影响放到全年,车险整体终极赔付率将上升至71%-77%,平均增长约7个百分点,增长幅度要大于其他公司。


四、自主定价试点地区对车险综合改革的应对


从上面的测算可以看出,对于自主定价试点地区,车险综合改革后,车险整体的赔付率仍是上升趋势,但主要是受交强险改革的影响,并且交强险占比较大的公司,受到的影响更大。


因此,试点地区可以考虑如下应对措施:


1、调整结构


从业务板块和险种两方面调整结构。对受改革影响较大的业务板块加以控制,增加相对优质的业务板块加以替代。


对单交业务进一步细分,筛选出优质业务板块。


扩大商业险业务,增加赔付率增长较低的商业险业务替代赔付率预期增长较高的单交业务,以平衡整体赔付率的增长。


2、调整费用


费改可能伴随着费用监管措施,但是根据全面放开试点地区的前车之鉴,在改革初期一段时间内,市场费用率的降低需要一个过程,较高的市场费用水平可能在改革后还会维持一段时期。


因此,还要考虑对赔付率增长较大的业务板块下调市场费用,平衡整体成本率的增长。


挑选影响相对较小的业务减少费用下调比例,赢得市场先机。


在公司整体边际成本受改革影响将会提高的情况下,需持续降低后线成本,为公司车险业务赢得生存空间。


3、加强销售推动与业务监控


符合业务筛选条件的优质业务(特别是含损险业务)亟需加大推动力度,打通销售环节与业务管理环节,做到无缝对接。


密切关注改革动态,详细测算改革对车险经营影响。


充分结合车险综合改革政策,持续加强专项业务品质监控。


持续关注赔付率变动,根据监控结果,及时调整核保、费用政策。


4、寻求增量市场


随着商业车险改革和车险综合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推进,车险业务承保面正在逐步扩大。


一些新业务类型突破保费价格的限制成规模地产生,如电动车业务;一些原来在商业险限额上投保趋于保守的业务,投保率提升或限额增加;从而催生了新的车险业务增量市场。


未来的车险业务发展,需要在权衡成本的情况下,抓住这些增量市场,寻求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