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报案2个多月的倒签单案件你见过吗?
2019-07-25 16:29:44 中荷铭轩案件详情
2019年5月15日凌晨1点,吴某报案称:“5月14日17时55分许,被保险人王某持有的现代赣F66XXX行驶至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某路附近发生碰撞,预估损失较大。
疑点梳理
我司核查人员立即对该案进行了分析:
1,出险车型为现代,发生单方碰撞事故,初步估计损失较大;
2,报案时间在凌晨且延迟报案近7h,该案可能存在酒驾、调包或无证的嫌疑;
3,出险地区经济相对落后,也不是当地旅游季节或经济活跃时段,标的车属上饶地区车辆,客户在该地区该时节发生事故需进一步核实;
4,查验保单信息,保单起保日期为2019年3月5日,按照常理倒签单的可能性并不大?!
我司核查人员与报案人取得联系,其称事故当晚报交警处理,现已回到上饶,到医院检查无大碍后已回家休息,车辆暂时委托出险当地朋友处理。约1h后客户答复称事故经交警处理后,现已将车辆拖回上饶某修理厂。
得到此消息后,核查人员迅速赶往该修理厂对车辆外观、损失情况等进行了仔细的查验。车辆损失陈旧,灰尘较重,初步判断车辆出险应有一段时间。
针对以上疑问,调查人员逐步开展调查:
约见驾驶员及被保险人
驾驶员与报案人前来配合调查,核查人员对两人分开做问询笔录。
问询结果没有明显破绽,了解到:
①两人称出险时间为5月2日,该事故是报案人借车之后再转借给驾驶员使用的过程中发生的,因不清楚投保情况,故未及时报案;
②两人对事故原因、经过及处理过程均描述相当清晰,并强调愿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我司可对事故的真实性进行核查;
③对于延迟报案的问题,两人称担心迟报案会加扣免赔,故一开始未说明真实的出险时间。
从修理厂人员处了解情况
确定车辆不是近几日进场,相关其它信息均称不清楚或不知道。从大家的反应看,明显在隐瞒着什么。
查看验车照片
发现出险车辆和验车标的存在两处不同,但均是较容易改动的零部件,并不能直接证明出险车辆为非承保标的。
与同进场车辆比较
将出险车辆与同一时间进场修理车辆的落灰程度进行比较,出险落灰程度较大。核查人员怀疑该车辆出险时间应更早,不是5月2日。
根据以上调查情况,经再次讨论认为该案编造事故的可能性进一步加大,同时标的车虽已起保两个多月,但仍有较大的倒签单嫌疑。
接着,调查人员制定了进一步的调查计划:
走访上饶市比较大的修理厂及各大停车场,了解是否有类似车辆停放。去事发地点,走访交警队,询问是否有该车辆报案记录时间。
案件真相
功夫不负有心人!
在走访了部分修理厂后,发现出险车辆在几个不同修理厂均有停放记录,根据相关信息可以推断实际出险时间(报案称5月14日)应早于起保时间(3月5日),该案实为倒签单,延迟报案至少60余天。